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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潘靚緯/台中白牌叫車報導

彰化食品小開張敦量殺人未遂案二審今(30)日開庭,委任律師提出去年6月宋姓男大生與母親到台中白牌叫車地院開庭的影片,主張宋未達重傷害程度,要求法官輕判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彰化食品小開張敦量殺人未遂案二審今(30)日開庭,委任律師提出去年6月宋姓男大生與母親到台中白牌叫車地院開庭的影片,主張宋未達重傷害程度,要求法官輕判。(圖/翻攝畫面)

彰化食品小開張敦量前年駕駛瑪莎拉蒂,與宋姓男大生發生擦撞,竟夥同李韋霖、陳勁豪毆打宋重傷、一度命危,引起社會譁然。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張9年,李、陳重傷害罪各判4年8月。二審今(30)日開庭,張敦量律師提出宋姓男大生去年6月底出庭的新聞採訪影片,以及宋在健身房與朋友說笑的影片,主張宋未達「重傷害」程度,請求法官輕判,遭宋母痛批,對方律師耍手段,毫無悔意,希望法官從重量刑。

瑪莎拉蒂小開殺人未遂案,30日上午在台中白牌叫車高分院審理,張敦量的委任律師林柏宏,在庭上申請勘驗兩段影片,其中一段是去年6月間,宋姓大學生前往台中白牌叫車地院出庭時接受媒體採訪的影片,另一段則是宋生走出健身房,與朋友有說 有笑的影片,主張從影片可證,宋生在接受一定程度治療後,可獨立行走、無需人攙扶,認為不構成「重傷害」要件,請求從輕量刑。

張敦量等3人毆打宋姓大學生重傷,二審律師提出一段宋姓男大生在健身房與友人說笑的影片,主張宋生經治療可獨立行走,未達重傷害程度,請求法官輕判,遭檢方反駁影片來源不明,不可作為證據。(圖/民眾提供)

▲張敦量等3人毆打宋姓大學生重傷,二審律師提出一段宋姓男大生在健身房與友人說笑的影片,主張宋生經治療可獨立行走,未達重傷害程度,請求法官輕判,遭檢方反駁影片來源不明,不可作為證據。(圖/民眾提供)

公訴檢察官則反駁,辯方律師僅表示健身房的影片,是不知名人士提供,無法清楚交代來源,不能當作合法證據。而張敦量等3人,事發迄今仍否認犯行,且李韋霖、陳勁豪交保在外,在二審審理前,才提出宋生在健身房的影片,若不是刻意跟蹤,怎會知道宋姓男大生在健身房,認為影片已嚴重侵害隱私權,讓宋生處於隨時會遭跟搜、逼迫的恐懼中,該影片不具證據能力。合議庭事後未當場勘驗該健身房影片。

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張敦量在審理過程中,數度向法官表示已深感悔意,僅承認傷害與強制犯行,不承認有殺人犯意,審理結束後,張敦量起身向宋母致歉「宋媽媽,對不起」,但宋母並未正眼直視。

宋姓男大生母親表示,張敦量等人,口口聲聲說有悔意,拼命想談和解,但卻未曾在她或兒子的面前致歉,案發至今也沒有付過一毛錢,否認犯行,只承認傷害,甚至拍攝兒子在外面的影片,造成母子倆生活上的恐懼,如果這樣都能被輕判,「會變成多大的笑話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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